【導語】:請注意,2022年深圳高中入學考試指標學生政策發(fā)生了變化,特別是錄取批次、分配范圍、注冊條件、配額分配、錄取方法等詳見文本。
2022年深圳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
初中改革實施方案直接分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規(guī)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促進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廣東教育基礎〔2010〕15根據號碼)等文件,2022年,我市將在初中(含民辦)學校改革試點的基礎上,直接分配部分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以下簡稱指標生)進行改革?,F結合實際,制定2022年我市試點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促進平衡,正確引導;
(二)積極穩(wěn)妥,逐步推進;
(三)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四)立足實際,操作性強。
二、參與高中范圍及分配比例
全市公立普通高中均參與指標學生分配改革。2022年,根據國家有關部委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要求,我市試點高中指標學生分配比例確定為50%,結合我市試點學校實際情況。指標學生學校的具體名單和配額與全市高中招生計劃一起發(fā)布。
三、指標學生名額的分配范圍和登記條件
(一)指標生的分配范圍與高中招生范圍一致。
對于全市招生的高中,其指標學生分配范圍為全市公立和私立初中。在高中招生計劃中,招生范圍為AC對于類考生,其指標學生名額為AC考生分配;招生范圍為ACD對于類考生,其指標學生名額為ACD考生分配;招生范圍為D對于類考生,其指標學生名額為D類考生分配。
(二)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招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參加本市2022年高中招生考試;
3.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為B以上(含B);
4.必須從初一第一學期開始報名初中,并取得三年學籍。
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的學生,必須從初三第一學期開始就讀于所在初中,并取得學籍(從市外轉入我市初中后再轉學的學生,不再享有指標生的報名資格)。
市外初中畢業(yè)的往屆學生和深圳戶籍考生不參加指標學生名額分配。
四、指標生名額分配方法
(一)計算初中AC指標學生名額,根據各初中應屆畢業(yè)班報名參加中考AC全市考生人數AC高中入學考試考生總數,優(yōu)質普通高中AC確定類指標學生名額等因素。計算各初中應分配獲得某一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學生名額的具體方法如下:
按四舍五入計算各初中指標生名額。AC但獲得高中指標的考生名額小于0.5初中以區(qū)為單位(市直屬學校按區(qū)劃入所在區(qū)),以區(qū)內此類學校為整體,根據這些學校AC考生總數按上述公式重新計算,由這些學校共享。初中獲得的指標學生名額之和不等于高中原計劃的,以實際計算結果為準。
(二)招生計劃范圍ACD高中,其指標學生名額按指標分配AC類指標生名額分配辦法進行,計算時將AC類考生人數相應改為ACD考生人數可以。
(三)計算初中D根據各初中應屆畢業(yè)生報名參加中考的指標學生名額D全市考生人數D高中入學考試考生總數,優(yōu)質普通高中D確定類指標學生名額等因素。計算每所初中獲得某一高質量普通高中指標學生名額的具體方法是:
按去尾法計算各初中指標生名額。D但獲得指標學生0的初中,以區(qū)為單位(市直屬學校按區(qū)劃入區(qū)),以區(qū)內此類學校為整體,根據這些學校D考生總數按上述公式重新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由這些學校共享。如果該地區(qū)有一所高中D考生人數不足1人,按1人計算。初中取得的指標學生人數之和不等于高中原計劃的,以實際計算結果為準。
五、指標生錄取方法
(一)指標生報名、填報志愿、考試與普通生同步進行。指標生錄取在指標生批次進行。
(2)符合指標學生注冊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告并限制一名指標學生的志愿者??忌诰W上填寫志愿者時,可以選擇一所有指標學生招生計劃的學校作為指標學生的志愿者。
指標學生的批志愿者和第一批志愿者是獨立的。指標學生志愿者學校僅作為考生錄取學校指標學生的依據。如果考生想參加學校普通學生的錄取,他們仍然必須在第一批填寫學校的志愿者。
(三)指標生投檔錄取辦法
1.指標生分批備案錄取,各高中AC類、D類或ACD2021年錄取控制線分別為2021年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分數線下20分。新建高中AC類、D類或ACD2021年新建高中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最低分線下20分。
2.指標學生的錄取方式與普通學生一致,具體如下:填寫高中指標學生志愿者并達到學校指標學生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按照分數優(yōu)先,按照志愿者順序的原則分批備案,當學生填寫的指標學生分配給初中(或區(qū))的指標學生計劃未完成時,即備案為高中指標學生;入學時,考生總分相同的,按照普通學生同分比較原則選擇;省級公立普通高中錄取的指標學生五門文化課程(即漢語、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道法)必須在單一科目中進行C 以上(含C ),體育單科成績?yōu)镃以上(含C)。
3.考生在指標生批次中被錄取,不再參加后續(xù)批次備案。
4.指標學生批次錄取后,初中未完成的指標學生計劃自動失效。高中未完成的指標學生計劃自動轉為普通學生計劃在第一批錄取。
六、組織實施工作要求
(一)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充分認識此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義,從規(guī)范全市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和推進教育均衡的大局出發(fā),在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對改革試點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預測、分析和研判,做好宣傳解釋和疏導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平穩(wěn)順利推進。
(2)市教育局招生部門應做好指標學生的配額分配和錄取工作,完善操作方法,完善技術手段,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確保實施過程公開透明,操作規(guī)范。市、區(qū)學校地位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地位管理,教育紀律檢查監(jiān)督部門應當加強對指標學生分配試點工作的監(jiān)督,有效防止指標學生分配過程中的違紀行為。
(3)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初中指標學生注冊考生資格考試的領導和監(jiān)督,加強對學生綜合績效考核的管理,做好指標學生的學籍考試。
(4)各初中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狀況管理規(guī)定,做好學生綜合績效考核工作。初中應當根據指標學生的注冊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考試,校長應當對資格考試負責。弄虛作假、違法經營的,取消指標學生資格,并追究學校校長的責任。填寫指標志愿者的考生必須在學校公布一周。
(5)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管理部門必須做好初中學生的學籍核實和備案工作,并在2022年5月12日前復制相關數據,報市招生辦備案。